李小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重整费2万元,院方表示可接受法律途径解决纠纷

  李小姐(化姓)由于天生太阳穴部位凹陷,35岁尚未婚配的她听说有损“夫妻运”,于是今年4月份就到广州某美容医院实施太阳穴丰隆手术。

  “手术后,只要一碰到太阳穴就有一股钻心的痛,一侧头总感觉脑袋似有什么东西往下坠似的。”李小姐说,4月26日,她又以手术失败要求医生重新手术取出骨粉,可是手术后两边仍没有多大改观,当时医生告诉她,手术要等到一个月后才能恢复。可一个月过去,症状却没丝毫改变,今年6月,她再次到该医院反映,医院退还了手术费,并免费实施第二次取人工骨粉手术。

  现在两侧太阳穴不鼓了,可是原本松软的皮肉却变得硬邦邦起来。尤其让她感到难受的是,一侧头,就感觉到似有两个东西往下掉,每天睡觉都只能四肢平躺在床上,如果一侧头压到太阳穴部位,痛得就像脑袋要爆炸似的。

  她先后咨询了几家美容医院,完全修复回原形的话,需要1万多元的费用,因此,她向医院提出精神损失费和整形2万元的赔偿。

  对此,该医院行政办公室主任认为,今年患者在做手术时医院已很明确说明了手术的效果,同时也签属了手术协议,协议还明确说明了手术可能出现的风险。至于患者认为手术失败,那是患者对整形预期估计过高,即使再高明的医生,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。自今年4月份以来,患者也多次到医院磋商,医院为了息事宁人,便答应把手术费退还,还免费为其做了两次取骨粉手术。不久前,患者又以医疗事故为由要求赔偿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和重整费,院方表示愿意接受法律途径进行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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